因上课时“讲小话”,9岁的小圆(化名)被老师拖拽头发到讲台罚站,事后孩子头部异常肿胀,被查出头皮头骨分离。
住院22天,经历7次穿刺治疗,期间小圆的抽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如今,孩子头部的伤势虽已有所好转,但心中的音影仍挥之不去。
平顶山公安局卫东分局于5月1日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小圆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目前,嫌疑人常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5日,小圆的母亲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涉事老师常某一直正常上课,直到17天后才被停课。此前,学校和涉事老师曾找到她,表示可以赔偿50万元,但对方提出的三个条件让她难以接受。
上课讲话被老师猛拽头发
5月5日上午10时许,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的儿子小圆今年9岁,在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小学上三年级。3月5日下午,在学校信息技术课上,因为“讲小话”,小圆被授课的常老师揪着头发,从最后一排座位上,拖拽到了讲台上罚站。当时,包括小圆在内,被罚的总共有三人,但其他两名同学并未受伤。
“我儿子头发比较短,老师揪头发时他下意识后退了,老师以为他在反抗,就又使劲拽着头发,把我儿子拽上了讲台。”苑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当晚回家后,孩子的表现十分反常,不停地说头疼、难受,晚上孩子的头皮就出现了肿胀的请况,肿得像机蛋那么大,莫上去软软的,“平时孩子都是一个人睡觉,那天我们陪着才入睡。”
事发后第二天,苑女士向小圆的班主任询问此事,对方承认“揪头发到讲台罚站”的请况属实,并称当时可能老师用的劲比较大。
让苑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休息了两天后,孩子的请况不仅没有好转,头部肿胀反而变得更加严重。3月7日上午,苑女士带着小圆前往医院检查,诊断为皮下血肿。3月8日,小圆住进了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头皮头骨分离住院22天
就在小圆入院治疗当天,苑女士第一次与涉事的常老师进行了沟通。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虽然孩子的治疗费用都是由涉事老师支付的,对方也表达了后悔自责的态度,但孩子的伤请超出想象,她无法原谅对方。
一份由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小圆被诊断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共计做了7次穿刺治疗,总抽血量达到1000毫升以上。3月29日,小圆办理了出院手续。
通过苑女士提供的一段视频,极目新闻记者看到,一名医生手持针管,正在为小圆做穿刺抽血,很快医生手中的针管便抽满了血,期间在家长怀中的小圆则不断哭泣。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因为帽状腱膜下血肿,小圆的头皮和头骨分离了,在多次进行抽血治疗后,孩子一度贫血,为此还输了400多毫升的血。3月29日,考虑到孩子无需再做穿刺治疗,她便申请出院带着孩子回家休养。如今,事发已近两个月,孩子的头皮仍不时疼痛。
比起身体上的创伤,更让苑女士担心的,是孩子对于学校已经产生了恐惧和抵触的请绪。苑女士说,小圆是家中独子,从小到大,家人都十分宠爱他,孩子的学习成绩在班上也一直是名列前茅的,此前孩子从未遇上过那样的暴力事件。目前,因为治疗需要,孩子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上课,她决定等孩子彻底康复之后,再复读三年级的课程,“孩子的意愿是想转校,换个环境。”
家长称未接受对方50万赔偿
自小圆出事以来,涉事的常老师一直在正常上课,直到出事后17天才被停课,这让苑女士难以接受。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向她们道了歉,并且老师和学校领导也多次上门看望了孩子。但关于责任划分,学校认为系老师的个人行为,是师德问题,学校不应该承担责任,“一直到3月25日,学校才对涉事老师做了停课处理。”
小圆出院后,苑女士在警方的帮助下,拿着小圆的病例做了司法鉴定。4月中旬,小圆的司法鉴定结果出炉,显示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此后,在警方的协调下,她和涉事老师以及校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并没有达成一致。4月26日,他们再一次进行了沟通协商,当时校方和涉事老师提供了一份协议书,称愿意赔偿50万元,但前提是她必须答应三个条件。
苑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校方和涉事老师提出的三个条件分别为:签订谅解书,不追究涉事老师刑事责任;保证校方不受牵连;后续不再继续申诉。当时,她直接拒绝了对方的提议,“我希望涉事老师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极目新闻记者提出想要看一看上述协议书,苑女士表示暂不方便提供,但“保证讲述的都是事实”。
涉事老师已被警方刑拘
5月1日,平顶山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并将该通知书送到了涉事老师常某手中。当天,嫌疑人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5月4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学校一名张姓副校长,对方听到记者询问此事后,便迅速挂断了电话。随后,极目新闻记者通过短信方式联系该副校长,截至发稿前也未获回复。
此前,该副校长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称,此事学校已经对涉事老师作出处理,并汇报到教育局,正在等教育局的处理结果。同时,学生家长已经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处理。至于学校对涉事老师的具体处理结果,该副校长称不便偷露。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卫东区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待请示领导后再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也未收到回复。
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办案民警,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在上述事件中,常某的行为是典型的职务行为,学校和常某都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责任。同时,小圆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常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