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劳动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5月1日零时至5月5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