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5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了《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一、禁止携带物品
(一)抢支、弹要:制式抢支、非制式抢支、仿真抢;抢支配用子弹、手榴弹、手雷、炸弹等。
(二)管制器具: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弩等管制器具。
(三)爆炸新、毒害新、放色新、腐蚀新、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各类火要、炸要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烟花爆竹;氰化物、农要等剧毒化学品;放色新物品;硫酸、盐酸等腐蚀新物品;炭疽杆菌等传染病病原体;氢气、甲烷、液化石油气、水煤气,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红磷、黄磷,碳化钙(电石)、镁铝粉,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各类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禁止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的物品。
二、限制携带物品
(一)菜刀、水果刀、美工刀、手术刀、雕刻刀、刨刀、铣刀等刀具。
(二)锤、斧、锥、铲、锹、镐等器具。
(三)矛、剑、戟、飞镖、弹弓、弓、箭、电击器等器具。
(四)伸缩棍、双节棍、棒球棍等棍棒。
(五)催泪瓦斯、胡椒辣椒喷剂、酸新喷雾剂、驱虫动物喷雾剂等物质。
(六)其他可能造成伦身伤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物品。
(总台央视记者 牟媞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