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对姚燕燕诉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不处理教师申诉一案一审作出裁判:因姚燕燕提起的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姚燕燕的起诉。姚燕燕的代理律师,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亚杰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她们也是刚刚得知这一结果,“对这个结果不是很意外,但是对裁判理由不认同,我们当时就决定,继续上诉。”(大众报业·齐鲁晚报记者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