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3月17日电 记者17日从宁夏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宁夏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依法对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两家公司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1600元和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国家新《专利代理条例》实施之后,宁夏首次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一直是专利代理行业的顽疾,加大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治专利代理服务行业、规范专利代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从2019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专利代理条例》以及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宁夏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自2019年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始终以治理无资质专利代理等违法违规乱象为重点,对经营范围含专利代理但没有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60家机构进行通告,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涉嫌专利代理行为的80余家相关企业进行实地排查。同时规范专利代理行业行为,先后组织宁夏12家专利代理机构、30余名专利代理师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执业承诺,约谈6家专利代理机构,持续净化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为宁夏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记者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