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兰察布1月14日电 14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桂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1956年出生的刘桂花系陕西省府谷县人,她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借调工作开始,用24年的时间官至鄂托克旗旗委书记,主政一方。
主政鄂托克旗7年后,刘桂花相继担任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并于2017年4月退休。
2020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已退休近3年的刘桂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桂花利用担任鄂托克旗委副书记、书记、鄂尔多斯市政协副主席、鄂尔多斯市人大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桂花在担任鄂托克旗委副书记、书记期间,在煤矿转制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在申报矿业权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徇私请,隐瞒真相,导致国家巨额财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张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