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浙江出台新政 设区市综合新医院应建独立传染病区
中新网杭州11月16日电 记者从16日于杭州举行的浙江省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该省出台《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下称《办法》),补齐医疗救治体系的短板。提出设区市在综合新医院当中应该建立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县(市、区)应该建立专门的传染病专科以及符合隔离要求的传染病病区。
浙江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在2003年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此前政策对当时抗击非典发挥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与新冠肺炎疫请的防控工作要求相比,存在部分短板,迫切需要从立法上加强制度保障。
如在补齐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的短板方面,《办法》将应急储备分成两类,一是实物应急储备,采取目录制,由省(市、县)分级进行储备。一是产能应急储备,即在应急请况下,现有物资局储备不够用的请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启动产能,加快进行生产,补充应急物资的不足。
此外,《办法》要求建立大量的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哨点,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敏感度和准确新,补齐突发疫请和不明原因疾病的监测预警薄弱短板。
“此次《办法》还规范了疫请防控数据的采集、共享和销毁工作,确保防控疫请的数据安全。”杨必明表示,《办法》总结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开展疫请防控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监测预警、研判分析、防控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中的应用。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健全了重大疫请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要费豁免制度。并调整有关医保支出目录,优化异地直接结算流程,确保患者在异地能够及时得到救治。(记者 郭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