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0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五台县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梁林茂等2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涉黑组织通过在DU场上放高利贷或暴力催收高利贷、开设黑彩DU博业务等方式攫取经济利益。
五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前后,被告人梁林茂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及部分亲朋好友聚集在一起,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新质组织。
该组织有比较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与纪律规约,组织成员固定。该组织通过在DU场上放高利贷或暴力催收高利贷,开设黑彩DU博业务,骗取车辆保险费,非法承揽银行催贷业务获取提成,设卡向过往车辆收取“路保费”,开办公司、美食城和足疗店等方式攫取经济利益,并将部分经济利益用于支持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争夺地盘,称霸一方,在繁峙县、代县、原平市等地及铁矿运输行业、银行贷款清偿业务领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五台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人梁林茂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新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保险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抢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8名组织成员被判处二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刘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