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请况,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即将开始,普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据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新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请况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请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或国籍、就业请况等项目,由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员将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莫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请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莫底等。
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记者 刘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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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户口人员及时落户
户口整顿将对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的人员进行认真核实,依法如实进行户口登记。
“无户”、“黑户”人员也可以因此顺利办理落户手续。
只要携带相关证明资料,提交申请,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孩童均可实现办理落户。
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明确将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港澳台和外国人士也作为普查对象。因此境外人员向出入境部门申请也可办理落户。
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根据相关规定:户口整顿期间,居民可以变更更正的主项目有:
姓名、新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例如:公民身份号码错误、身份证和别人“撞号”。
同时,可以变更更正的次项目有:
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联系电话等。
防止冒用身份进行违法犯罪
近年来,伪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实现经准化统计人口户籍信息,从源头堵住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违法犯罪,也为公安机关打击破案提供经准的信息支撑。
警方温馨提醒:
户口整顿期间,公安机关将采取上门见面与电话、网络等不见面相结合的方式,逐户、逐人核对信息。在提供个人信息之前,请务必仔细核实对方身份,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