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22时许,媒体以“陕西丹凤拖欠千万学生营养餐配送费”为题,刊载丹凤县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费一事,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引起舆请关注。现将请况说明如下:
2016年7月,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通过公开招标,引进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入驻丹凤县营养餐配送中心,与县科教体局签订营养餐食材配送合同,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配送营养改善计划食材,合同期限5年(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在合同履行期间,丹凤县科教体局对该公司配送所涉及的食材费均按合同约定按时按标全部结算,全县学生营养餐食材按时按标足额配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运转正常。
营养餐食材配送费问题是双方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配送费标准、付款时间和方式,纠纷产生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纠纷,且合同尚未到期,不存在拖欠营养餐配送费问题。
日前,县科教体局已与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就营养餐食材配送费标准、付款时间和方式等具体细节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按补充协议执行。
(来源:丹凤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