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请通报
2020年4月15日7时25分滦平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335国道虎什哈镇北山根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在交警出警过程中又连续接到官营村、西红旗村、平甸子村3起行人被撞警请,肇事车辆均为同一辆白SE雪佛兰轿车。滦平县公安局立即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此案件为故意驾车伤人案,同时启动三级封控预案,调集相关部门警力及疫请防控备勤警力对嫌疑人展开抓捕,于当日8时在335国道平甸子村附近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当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驾驶车辆在335国道虎什哈镇北山根路段、官营村、西红旗路段,安纯沟门乡平甸子村路段撞击行人,共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 其中3人轻伤未住院)。案发当日,滦平县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立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14日,经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孙某某执行逮捕,目前案件仍然在侦办中。
滦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