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5月11日),北京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进入集中立案处罚阶段,重点检查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并对部分分类不到位的单位开出罚单。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执法工作以宣传告知、责令整改为主。
据统计,《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10天来,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各类宾馆、饭店餐饮行业、机关事业单位、楼宇物业、商场超市、居住小区1.5万余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2450家单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和责令改正。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汪军鹏介绍说,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四种:一是未设专人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二是未按规定管护垃圾收集设施;三是十类责任主体单位,部分还存在混装混运现象;四是在投放环节还有混投现象。
自5月11日起,北京城管执法部门将重点对前期已履行告知、警告、责令整改等执法程序,依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开展执法处罚。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城管执法队员就向一家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超市开具了罚单。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七分队队长张震表示,前期属地分队对该超市进行过宣传告知,责令整改,但从今天检查请况来看,依旧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现象。根据此问题此请况,北京城管系统将会对该超市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3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北京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执法工作将采用教育劝阻、书面警告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将牵头北京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地区管委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执法工作,着重对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落实责任,推动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总台央视记者 许梦哲 邓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