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人打伤,医疗费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儿子竟聚众持刀B人给钱
“要钱”变抢劫 男子获刑10年
本报讯 男子周某为帮母亲讨回医疗费,聚众持刀进入他人房间,用暴力方式B其给钱。近日,白沙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母亲被打伤,医疗费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
2011年12月20日下午,周某的母亲孙某莲与杨某因菜地纠纷发生争执,杨某的堂弟杨某华过来帮忙,双方在互殴过程中,孙某莲及其丈夫周某为被打伤。杨某华因此事被白沙公安局行政拘留,但土地纠纷和医疗费赔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2012年1月,受孙某莲的女婿马某军请求,符某1、符某2等人到白沙农科所蔬菜大棚菜农周某某(杨某丈夫)、唐某家索要其岳母孙某莲、岳父周某为的医疗费未果。
聚众持刀进入他人房间,用暴力方式B其给钱
2012年7月3日23时许,周某纠集符某1、符某3等人预谋到唐某家要钱,后符某4受符某1邀请加入。随后,符某1、符某3将事先藏在白沙某局对面收购站水沟处的两把刀取出来,周某负责望风,符某1、符某3、符某4等三人持刀来到唐某家,符某1、符某3分别持刀进入房间架在唐某、蒋某夫妇的脖子上,强迫唐某交出3000元钱,唐某、蒋某夫妇说没钱,符某1、符某3再次威胁唐某、蒋某。蒋某被B无奈,只好在符某3陪同下到隔壁家向孙某借了500元返回交给符某1。
接着,符某1要求唐某拿出手机,唐某便将手机拿出来交给符某1,符某1接过手机后说:“你明天12点钟前准备3000元钱,然后拨打这个手机,要不然你们不能在这里过。”蒋某因害怕也把身上20多元交给符某1。之后,符某1、符某3等人逃离现场。当晚,符某1、符某3、周某等人将抢来的钱拿到白沙牙叉镇桥南河堤路夜宵店喝酒。经白沙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唐某被抢的手机价值300元。 □实习记者 吴佳穗 记者 罗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