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2月6日电 云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文件,决定自12月1日起,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33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对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云南省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根据方案,对设定必要新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针对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等6个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
方案明确,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旅行社设立许可等53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草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新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包括排污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广告发布登记等265个。方案要求,最大程度实现区内企业就近办事,大幅经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加强信息共享,主动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此外,云南还将通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多项配套措施,协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记者林碧锋、丁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