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5月实施!#北京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需分类投放】11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区政府可因地制宜采取设立固定桶站、定时定点收运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修改后的《条例》注重源头减量,党政机关不使用一次新杯具,鼓励快递企业回收快件包装材料,设定多项罚则,餐饮、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新用品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罚重点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多次违规或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垃圾混装混运也将被处罚。修改后的《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北青报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