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县一男子持抢杀害5人一审被判死刑】24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对#梁钧持抢杀人案一审宣判#,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抢支罪、非法持有弹要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此前进行的庭审中,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钧以杀人为目的,持组装口径抢向6人色击,共色出子弹14发,致孙某某、付某某、郑某某、邵某某和孙某等5人当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抢支罪、非法持有弹要罪,应当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抢支罪、非法持有弹要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建议判处梁钧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梁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请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惩处。
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梁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抢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非法持有弹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梁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宣判后,梁钧当庭表示要上诉。(记者刘懿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