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法院官微消息,2019年10月22日9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被告人张哲仁、周武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张哲仁、周武为谋取钱财,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虚构大量虚假的债权信息,以承诺保本付息及6%-22%的年化收益率为有饵,采用业务人员介绍、网络推广等手法,通过孚汇公司、合盘公司、豪沃公司和岭尚公司的线下门店及互联网平台,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42.14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至案发,共造成1.9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6.67亿余元。
2018年7月23日,被告人周武向公安机关投案。2018年10月29日,被告人张哲仁自苏里南共和国回国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哲仁、周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张哲仁系自首。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人针对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新质,周武是否具有自首请节、能否认定为从犯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庭审持续到13时10分,市人大代表、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近200人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择期依法对本案作出宣判。
图片来自上海一中法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