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
9月26日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通过微博发布关于钟汉良肖像、姓名权的案件播报,称:“2019年9月26日,演员、歌手钟汉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因擅用钟汉良先生肖像、盗用钟汉良先生签名,被判构成对钟汉良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侵权行为,在其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持续三十日向钟汉良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钟汉良经济损失。”
据悉,2018年10月,被告因大范围擅用钟汉良的肖像,盗用钟汉良的签名,从事具有招商加盟性质的虚假商业宣传。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钟汉良委请律师向法院起诉,被判构成对钟汉良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停止侵权行为,在其社交网站上持续三十日向钟汉良公开赔礼道歉,并依法赔偿钟汉良经济损失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