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施行“最多跑一次”规定优化政务服务
新华社沈阳9月1日电 辽宁省1日起施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辽宁施行的“最多跑一次”规定,是指行政机关和依法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政务服务,以及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一件事”事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和有关规定的,从提出申请到收到办理结果,全程只需一次上门或者零上门。
“一件事”事项是指一个办事事项,或者可以一次新提交申请材料的相关联的多个办事事项。
据了解,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将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适用“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
根据本规定,辽宁省、市、县政府将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审批服务系统,构建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标准化在线政务服务网,加快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申请人办事“一网通办”。(记者 邹明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