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5日公布2019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4.5%,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4.3%,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7.9%,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劣Ⅴ类为4.5%,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2019年上半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来宾、雅安、云浮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吕梁、营口、辽源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四平、邢台、运城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请况相对较好,营口、吕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请况相对较差。
《 人民日报 》( 2019年07月16日 14 版)(记者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