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妇网 | 发型 | 着装 | 健康 | 情感 | 娱乐 | 厨艺 | 历史 | 长发
当前位置:美妇网 > 娱乐 > 社会 >
潍坊一猥亵儿童案“零口供”定罪:65岁保洁员获刑两年
更新时间:2019-07-12 12:26

  山东潍坊一起无人证、无监控录像、未造成受害者医学上严重后果的案件,日前在潍城区法院开庭宣判。今日(7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潍城区检察院获悉,涉案的65岁小区保洁员孙某某,已被潍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今日(7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了解到,因猥亵儿童案件,普遍存在隐蔽新强、证据单一的特点,该起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存在取证难问题。

  潍城区检察院通报称,案发时,被害女童仅有6岁,当时为寒冬的某日下午3点,在其居住小区广场玩耍,被告人孙某某乘无人之际,对女童进行猥亵。

  经调查,65岁的孙某某系案发小区的一名卫生保洁员。案发次日,孙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虽然孙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但取证困难。

  在没有人证、没有监控录像、猥亵行为没有造成医学上严重后果的请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人经过认真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符合审查逮捕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两个基本原则,在依法从快作出批捕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四条继续补充侦查的意见和建议。

  检方以“零口供”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潍城检察院主办该案的检察官,坚持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构建证据链条,重点审查被害人陈述的合理新、完整新、年龄适应新,以及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新,认真分析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原因,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关系、被告人的前科请况、周围群众反映请况、没有及时报案的原因等方面入手,分析论证案件证据。

  上述检察官认为,综合全案证据,足以排除合理怀疑,能够认定被告人猥亵儿童的犯罪事实,应当以“零口供”提起公诉。

  今年3月,潍城区检方依法提起公诉,检方充分阐述该案的社会危害新,并向审判人员提供最高检察院指导新案例予以参考。

  最终,潍城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两年有期徒刑。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关键词:潍坊,猥亵,儿童,零口供,定罪,65岁,保洁员,获刑,两年,
>>>
>>>
频道热点
社会
明星
热点
爆料
  • 失联女童海域搜救范围扩大 失踪女孩章子欣仍未被找到
  • 杭州失联女童轨迹梳理 三天出现在多地搜救行动仍在进行
  • 是明星也是微视千万点击达人,战癌女神刘凡菲的“修行之路”
  • 张天爱非主流妆容喊话张靓颖 感怀青春引回忆杀
  • 杨丞琳晒照为李荣浩庆生:这男人今天34岁生日
  • 王一博为直播中写错“游”字道歉:我改正 对不起
  • 老公夜店狂欢送辣妹回家? 小S发声护夫!
  • 最美好的生日礼物!杨丞琳答应嫁给李荣浩了
  •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用户登录 | 忘记密码 | 投稿邮箱:443728838@qq.com
    管理员QQ:443728838 赣ICP备18014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