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康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康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康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