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关晓彤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定被告三日内删除侵权文章,刊登道歉声明不少于一个月,并赔偿关晓彤经济损失3万元。
事件经过是什么?
被告在网上发布一篇《天呐!林妙可浓妆似大妈,关晓彤同样都是16岁怎么差别这么大》的文章,擅自使用关晓彤6张照片进行商业宣传,吸引浏览者来达到其美妆项目宣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