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出现的“成都地铁男子偷拍女生裙底”请况,我局高度重视,经查,常某某(男,56岁,本市人)于2019年5月25日晚乘坐地铁一号线时在车厢内用手机偷拍一名女新乘客裙底。目前,我局已依法对常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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