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人民法院报》发布公告称杨洋与赵胜男名誉权纠纷一案,因赵胜男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故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
据悉,2016年12月11日,微博用户赵某在其账号“顾年時”发布题为“杨洋、杨洋团队及杨洋粉丝做的极品事请”的长篇微博,文章中涉及不少侮辱新言辞。随后,杨洋及团队委任律师进行处理,并将该用户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