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嫣、罗晋主演的电视剧版《锦绣未央》
5月8日,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今日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据律师介绍,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2016年电视剧《锦绣未央》播出期间,平均收视率高达1.48,多家网络平台持续热播。而原小说确认涉嫌侵权,由其改编的影视剧是否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目前首案而言,无论从原告主张还是法院判决中,都未涉及对《锦绣未央》电视剧的进一步处理。
《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秦简所著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前世一朝为后,却被嫡姐抢走一切,迫害致死,重生后凭借聪明才智手刃仇人,并与元烈(李敏德)终成眷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