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荆门1月22日电 (杨奎 张敏)湖北荆门市公安局月亮湖公安分局22日通报,一起涉嫌销售伪劣石脑油1000余吨、虚开增值税发票33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公安部督办案件,两名涉案嫌疑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
2018年6月,荆门某国有石化企业相关负责人反映,该企业采购的石脑油(可用于再生产,分离出其他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盼公安机关予以打击,保护国企正常经营。
接到这一案件线索后,荆门市公安局月亮湖公安分局成立专班组开展调查工作。期间,专班民警分赴河北邯郸,辽宁大连、河南焦作、山东东营等地开展调查取证。2018年7月、8月,专案组分别在河北邯郸、河南焦作抓获两名主要涉案罪嫌疑人江某、权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假借他人公司之名向荆门某企业提供石脑油,并于2018年4月至6月期间,委托嫌疑人权某向该企业运送石脑油。为牟取暴利,江某等人采取将甲醇、乙醇、煤制石脑油等混合货与石脑油进行掺杂,生产成伪劣油品。大量伪劣石脑油被运送到荆门国有某石化企业进行销售,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
警方办案中还发现,嫌疑人江某注册的大连益铭辉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3300万元。2018年12日21日,江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