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男子高铁“霸座”事件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如有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近日,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霸座’”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内容显示,在由济南开往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子强行霸占女乘客座位,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该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8月22日晚,涉事男子孙某发布视频,公开向当事人道歉,表示悔恨和自责。》》》“高铁座霸”真实身份曝光孙某系韩国圆光大学在读博士
济南铁路局方面23日对记者回应说,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目前济南铁路公安局已介入调查,如有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乘客‘霸座’不但损害其他乘客的利益,同时也扰乱列车运行秩序。”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提供运行服务一方,高铁列车的乘务人员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运行服务,有制止不文明乘车行为的义务,但并没有行政处罚权。而乘警作为列车执行公务人员,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采取合理处置措施或直接当场进行处罚。
张琥认为,如果乘警对明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没有做出处理,一方面是纵容了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弱化了公安机关执法形象,同时不利于社会公德的维护。张琥称,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制定的《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强行占座属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的行为。“铁路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处罚。”(赵晓 沙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