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食品要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要橘红,并已销售完毕为处罚事由,作出罚款692.5元的处罚。对此有网友质疑“是不是罚的太轻了?”
11日,关于处罚数额的问题,青岛市食要监局回应称,城阳人民医院查验了供货商资质,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但其入库验收记录不规范,依照《山东省食品要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不具备从重、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的裁量请形,故依照《要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要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要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要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该医院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该医院已缴纳了罚没款。
据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