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昨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批准2017年中央决算。而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或将再审。
记者注意到,在昨天上午的分组审议中,不少委员针对起征点发表了看法,认为应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有人表示,个税专项扣除应考虑二孩、赡养老人等因素。
焦点1:起征点是否过低?
“七年之后,我们的经济总量肯定和过去不一样了,起征点能不能再增加一点?”,在会上徐如俊委员明确提出。2007年12月的改革由1600元调整到2000元,增加400元。2011年6月从2000元调整到3500元,增加1500元。这次从3500元调整到5000元,增加幅度与上次一样,都是1500元。
然而,记者注意到,也有委员提出了不同看法。例如冯军委员表示,这体现了国家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关心,是对民生的重视。现在5000块钱如果加上各种扣除的话,实际是月收入在1万左右才有可能会实质新交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有各种扣除、附加,扣掉以后不是真正收入5000元就纳税,七八千以上才会去纳税。
此外,在分组审议中,陈斯喜委员说道,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幅度比较大,尤其提高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回应百姓关切。建议对起征点和应纳税额实行定期调整,并强化个人主动申报收入规定,相应加大个人不如实申报、不如实纳税、不及时纳税的处罚力度,让主动纳税成为一种自觉。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注意到,一些委员还建议,个税起征点应考虑到区域不平衡问题。例如,鲜铁可委员表示,应依据各地区的人均基本生活支出水平,区分不同区域的实际消费水平来设计免征额和扣除标准,不要搞全国一个标准。
焦点2:专项扣除应考虑二孩、赡养因素
分组审议中,不少委员建议应进一步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在草案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子女赡养父母支出等内容。
例如,朱明春委员建议,专项扣除要增加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顾的支出。现在抚养比在迅速提高,几个年轻人对着上面一堆老人,这个请况不加以考虑不合适。我国人口结构已经很不合理,现在已经放开二孩了,个税法应考虑到对婴幼儿的照顾。
此外,吕建委员也认为,草案一大亮点是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都作为专项扣除,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同时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更多关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因素。
记者注意到,不少委员还建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应当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记者 李文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