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挺简历
何挺,男,汉族,1962年2月生,山东荣成伦,研究生,法学博士,副总警监,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8 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07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干部(其间:1984.01-1984.08下派北京市公安局实习)
1984.08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特大案件侦察协调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3.09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反恐怖处处长
1996.01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助理巡视员
1996.10 公安部刑事侦察(查)局副局长
2002.04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兼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3.07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
2007.03 甘肃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甘肃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04.05-2008.05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11 青海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9.03 青海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2.03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7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2.09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7.06 不再担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重庆市四次党代会代表,四届市委委员,市四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人民网)
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沐华平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沐华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沐华平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大搞利益交换;违反工作纪律,为追求所谓的“政绩”,在重大项目决策中严重失职失责;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沐华平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按程序免去其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