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报道,继河北“挑食被拘”案后,陕西又发生一起“网友质疑政府强制捐款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近日,渭南市华州区网友“刘铭”在网上发帖,质疑“华州区政府强制所有公职人员捐款200元请问是否合理?”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当地通报称,网帖中所提捐款为华州区建立健康扶贫基金向全区募捐,属自愿捐款。
查看网帖内容可以发现,当中的确有“华州区强制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捐款200元”的表述,但整个网帖几乎都是在使用问号,表达一种质疑的请绪;且最后也称“希望明查”。网帖或许在事实陈述方面有些夸张成分,但真的足以构成“寻衅滋事”吗?目的和动机存在吗?
而细读通报中的一些细节表述,却足以发现诸多认知和逻辑上的问题。比如,通报称募捐属自愿,“李某因不满捐款,便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希望引起关注。”如果捐款真的是纯自愿的、自发的,李某为何“不满”,这个“不满”的因果逻辑有些讲不通。
再比如,通报称“仅因个人对捐款事项不满,便在网上发表帖文”,意思是,个人的不满不是事儿,不能在网上发帖表达?那么,什么样主ti,什么样的不满,才有资格在网上发表帖文?这个逻辑,我也看不明白。
有意思的是,一方面,通报称捐款属于自愿,一方面也承认,“个别单位在组织募捐活动时,为提高本单位支持扶贫工作力度,存在攀比思想,急于求成,工作粗疏,导致个别公职人员对募捐活动产生误解。”且质疑“B捐”,“刘铭”并非首例,在渭南市政府官网的市长信箱栏目中,有市民早在6月7日就反映过华州区“强制募捐”问题。
揆诸现实,遭遇过类似“集ti捐款”套路的人都知道,当一场捐款是集ti组织的时候,比如该事件当中“区委、区政府号召公职人员踊跃捐助”,这无形中就会形成道德压力或者说是道德绑架。这样的捐款,或许没有强制的规定与措施,但却有着看不见的“强制力”。
从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来讲,一个地方的开放包容与否、文明程度,在于普通民众有无吐槽、抱怨以及质疑的权利。说实话,如果这样的质疑也硬要往寻衅滋事上靠,那网络上的类似言论表达,有太多都可以“涉嫌”,是不是都要被抓起来?
打击恶意造谣,无可厚非,但如果只是因为触犯自身的正当权益,而发出合理的抱怨与质疑,哪怕这当中事实有瑕疵、措辞有不当,也应予以包容。权力应当尽量保持谦逊与克制,这样社会才会有活力,才会有前进的动力。
当地口口声声说,是发帖者在制造负面影响。那么,从如今的舆论来看,究竟是谁在制造负面影响?类似的事件,在最近一段时期内不是孤立发生,这让我们有些担心。
□与归(媒ti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