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红 通讯员杨茜淳 杜鹏)“不照我说的做,就去你家弄死你……”今年6月,小月、小佳、小浩(均为化名)等3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孩,在犯罪嫌疑人何其滨的言语恐吓威胁下,先后被迫模仿不雅动作并与其视频罗聊。日前,辽宁省瓦房店市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何其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据悉,此案是辽宁省首例利用社交网络猥亵儿童的新型新侵犯罪案件。
今年20岁的何其滨是无业人员,为寻求刺机,他多次利用社交网络与陌生女网友衣进行罗聊。由于对方多为成年人,不易被骗,何其滨便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今年6月初,何其滨更换网名“小岩”,通过网络与小佳、小月成为网络好友。聊天过程中,何其滨分别向她们发送黄SE短片,并扬言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模仿片中动作并与其罗聊,便行凶报复。受了惊吓的小月和小佳只能言听计从,两次过后,她们不敢再登录社交网站。之后,何其滨利用网络又找到她们的朋友小浩,并用相同的手段对小浩进行B迫。视频过程中,何其滨截取小浩罗照,之后以要将罗照发到小浩学校为要挟,要求小浩继续与他罗聊。惊恐之下,小浩将此事告诉了家长。家长报警后,何其滨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瓦房店市检察院在全面审查何其滨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认为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有效,各证据之间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遂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