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8月18日电(记者夏军)记者从广西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日前,经桂林市委批准,桂林市纪委对桂林市委委员、兴安县原县长高亮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高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经神,收受红包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高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新质恶劣,请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高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