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3400G流量被判刑三年
偷用3400G流量被判刑三年 3400G价值17万流量网友喊冤!江苏徐州的林某毕业时“黑进”通讯公司,发现了员工套餐的漏洞。因为能免费使用流量,便一直盗用,共偷用流量3416.52G,价值17万余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两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近日江苏徐州的林某就因为“黑进”通讯公司,偷用3400G流量而被判刑3年。
据悉,林某从网上购买了4张江苏的手机卡,将其中的两张交给了自己的女友和哥哥使用。
在毕业时,他“黑进”通讯公司,发现了一个员工套餐的漏洞,因为能免费使用流量,便一直盗用,共偷用流量3416.52G,价值17万余元。
通讯公司发现后报警,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解,他们认为虽然男子的做法不对,但对通讯公司来说没什么损害,为什么后果会这么严重呢?
事实上,大家一直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偷钱是偷,偷流量也是偷。
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电力、煤气、天然气、网络号码、电信码号等等均作为盗窃罪的侵害对象,具有财产归属新质。
林某偷流量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国家资产。
有网友调侃称,如果按照超出流量0.29元/M来算,他偷的流量要98.6万元了,3400G算17万已经是良心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