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不等于京东自己经营:什么意思?有假货吗?】
在中国市场上,京东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电商平台,而“京东自营”标识一直是广为人知的“招牌”。
然而,一场司法判决或许会颠覆这个简单朴素的认知:京东自营不是自己经营!
据报道,范先生在京东商城购买京东自营商品,发生纠纷后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电子商务公司)诉至法院。
却在诉讼中得知“自营”是指京东集团,该商品销售主ti为京东海荣公司,京东电子商务公司非适格被告,起诉被驳回。
这话翻译一下就是:冤有头债有主,对不起你告错人了!
原来,范先生的购物发票上显示销售方为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限公司。
京东电子商务曾与京东海荣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约定京东海荣使用京东电子商务的网络交易平台,京东电子商务仅提供产品信息展示的平台服务,不从事产品交易事宜,不对产品交易事宜负责。
既然卖货的不是京东商城,那“京东自营”到底怎么回事?
京东电子商务表示,“自营”为京东集团自营而非京东商城自营。
具ti的销售主ti由京东集团根据订单具ti请况确定,即根据消费者所在区域、商品库存量等,由京东集团自行决定开发票主ti及发货公司主ti。
如此看来,范先生确实告错了人,他应该起诉京东海荣才对。朝阳区人民法院也就事论事,一审裁定驳回了范先生的起诉。
但是,朝阳区人民法院显然没有“轻易放过”京东电子商务。法院审理认为“京东自营”已对消费者构成误导。
(京东自营不等于京东自己经营:什么意思?有假货吗?)
2016年12月,朝阳法院向京东电子商务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在网站页面显著位置对“自营”等专有概念作出明确解释,所有商品销售页面均应披露销售者详细信息。
并将销售授权书在明显位置予以公示,从而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误导商品的选择,同时也便于在权利受损时正确选择维权主ti。
这话翻译一下就是:既然你说“京东自营”是“京东集团自营“,那你好歹把这事跟大家交代清楚。
你们家的子公司那么多,还总是躲起来不抛头露面,万一下次谁做了坏事要人家要告你,如果还是找错人就不好了嘛。如果再有人告错,朝阳区人民法院可不再背这个锅了。
京东电子商务对司法建议作出回应表示,将完善“自营”产品信息披露,加大事前筛查力度,做好不规范广宣行为的事先防控,加强网络平台管理意识,完善网络交易环境。
看起来京东电子商务认错的态度还算诚恳。但是京东集团就没有那么“老实”了。
京东回应称,京东集团旗下具备自营商品销售资质的有十几家子公司,比如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等。
如果每家子公司销售的商品只能说是“某某子公司自营”,而不能一概说是京东自营,这件事请就很荒谬,很没有道理。
对此,京东强调称,“京东的自营就是京东集团子公司的自营就是京东自营。”
京东自营是什么意思?简而言之:京东自营不是京东商城自己经营,而是京东集团子公司的自营。
京东回复如下: 您好!京东自营为京东官方经营产品。正品保证。感谢您对京东的支持!祝您购物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