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
发动“朝阳群众”等举报出租房屋火灾隐患
针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问题,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表示,要强化源头整治,坚决拆除违法建设,打击震慑群租房抬头的苗头,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针对新排查整治,对出租房屋尤其是群租房进行莫底,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检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拘留等强制措施。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表示,住建部门应督促房屋中介机构规范租赁协议,确保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单位承租房屋作为集ti宿舍供职工居住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此外,要充分利用“96119”举报投诉中心,发动“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社会群众和基层网格力量举报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