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彬)7月22日凌晨,邯郸市30名游客乘坐旅游大巴沿高速公路途经山东泰安境内时,意外与前方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1人死亡,另有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当地旅游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旅游尽量不要坐夜车。
7月22日11时33分,山东省泰安高速交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一则事故信息:22日零时40分,泰新高速临沂方向53公里处,一辆车牌号为“冀DB0486”的大客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与前方货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大客车驾驶员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两人受伤。
据邯郸市旅游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经初步调查核实,发生交通事故的旅游大巴属于河北万合汽贸,由邯郸春秋旅行社租用去往江苏连云港游玩,两者均为正规单位。当时,车内配有2名司机,包括一名导游在内,共有30名游客。
事故发生后,春秋旅行社及时通过电话向市旅游局进行了通报,称有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伤者分别被送往4家医院救治。因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不属于旅游安全生产事故,旅游局只能督导旅行社按照程序为受伤人员申报“责任险”和“意外险”。
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所有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为了广大游客的安全,旅游部门不提倡旅行社组织“夜车团”,只是苦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实际工作中很难制止这一现象。
记者昨日下午从邯郸春秋旅行社了解到,30名游客主要来自邯郸市及周边县(市),除数名受伤人员仍在医院救治外,其余游客均已返回邯郸。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