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7月22日电 (乐华方 谭书明)云南彝良“9·07”地震之后,当地村民李某芳虚构其在云南省政府内有关系和具有律师资格证的事实,伙同被告人杨某云、何某松在彝良多地谎称能够帮助百姓办理灾后重建指标和无息贷款,进行诈骗。记者22日从彝良法院获悉,该院已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2年彝良“9·07”地震后,许多受损不严重或未受损的村民想借机翻修住房,以获取国家补贴,但严格的受损农户调查,使许多人计划落空。被告人李某芳乘机抓住村民想获取国家补助的心理,谎称自己在省政府内有关系且自己有律师资格证,只要村民向其支付车费、食宿费,便可以帮村民办理灾后重建指标和无息贷款,进行诈骗。鉴于一个人无法圆谎,其又将只有小学文化的同乡杨某云、何某松拉入团伙。为使骗局不漏马脚,三人还购买作业本、收费收据以及路边捡到的瓦斯日报表、洗衣店收取衣物登记表作为诈骗台帐,将受骗农户的家庭信息、收入请况、住房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在洛泽河镇上请专业照相师对需要重建指标和贷款家庭进行拍照,并收取每户200元的照相费。自2013年至案发,三被告人在彝良县洛泽河、角奎、龙街等6个乡镇,共骗取40余户村民款项合计25万余元。诈骗所得款项,被李某芳等上昭通、赶昆明的路途挥霍一空。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松退还赃款16000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芳供述,其虚构自己在省政府有关系,是让村民相信,只要上面有人再大的事请都好办;称自己是律师,是让百姓认为他不会骗人,因为律师懂法的不会犯法。
因本案社会影响极大,法庭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