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记者近日从区人社局获悉,我区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除缴费由区政府代缴外,还可以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目前已有190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正常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是60周岁,而重度残疾人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前5年(即在满55周岁时)领取待遇:年满55周岁;持有残联核发的一、二级残疾人证书;按规定参加我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缴费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参保地村(居)委会提出提前领取养老金申请,填写《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申请表》,由街道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区残联。经区残联对申请人身份进行确认于每月30日前送区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重度残疾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我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规定(即每月165元)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