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口径一致,全面封杀富人跨境逃避税通道。
对于善于将资产藏匿于海外账户来规避居民国税收的富人来说,这个世界越来越难搞,别说藏钱,7月1日之后,就是跨境转账超1万美元都需申报。
而这一切都说明中国反洗钱监管序幕即将开启,钱想要出去比登天还难。
CRS全球适应新趋势明显 管理办法纠察力度延伸到美国
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G20高峰会议上,在多边税收征管公约合作会议提出要求,CRS上面,中国一定要从规则的参与者,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引领者。
办法解读中提到: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国家(地区)承诺实施“标准”。对于一直不承诺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国际社会可能采取联合反制措施,促使其承诺实施“标准”,提高税收偷明度。
长远来看,“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是大势所趋,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终将覆盖绝大部分国家(地区)。已承诺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相互挑选信息交换伙伴,双方均有意向的则可建立伙伴关系。
另外,因为美国并不属于OECD发布的101个已经签署或者承诺签署CRS的国家或地区之一,网上有不少关于美国或将成为下一个避税天堂的讨论。有的说全球金融账户信息交换制度(“CRS”)实施后美国将取代瑞士成为下一个全球最大的避税地。现在《管理办法》给了新的信号,那就是申报标准及自我声明文件或将与FATCA统筹。
关于《管理办法》的解读文件中提到,《管理办法》旨在识别“标准”所要求的非居民账户,并不适用于FATCA所要求的美国税收居民账户。鉴于我国政府正与美国政府积极商谈有关FATCA政府间协定事宜,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在草作层面将“标准”与FATCA统筹,包括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将二者的声明文件进行整合等。
这说明金融机构可以将申报标准及自我声明文件与FATCA统筹。这也偷露了一个重要讯息,投资者在美国的资产也有可能会被申报回国内。
影响最大的两类人群 时间仅剩一个月
事实上CRS对两类人群的影响最大,一是“移民的人”,二是“在境外藏钱的人”。
前者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移民国外,但在国内隐藏有大量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税务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