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日前,云南网报道《云南一银行让储户开户籍证明被警方“怼”:再让群众往返将通报纪委》。
6月5日,记者向农信社了解到,他们只是告知客户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信息更新后再来办理该业务,并未要求客户提供户籍证明,也不存在为难客户的请况。
据了解,2017年6月1日9时26分,客户陈先生持身份证、银行卡到宣威市联社营业部办理工资卡密码机活业务,柜员受理业务后,按规定对客户陈先生进行联网身份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公民身份号码与姓名一致,但不显示照片。柜员随即告知客户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信息更新后再来办理该业务,并未要求客户提供户籍证明。
客户先到宣威市公安局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告知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说明要求更新身份信息。随后客户前往宣威市公安局凤凰派出所,由于客户在派出所沟通不充分,导致户籍民警以公安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局面户口簿能够证明的5类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为依据出具了《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
客户当日11时42分携带《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返回宣威市联社营业部办理业务。柜员受理该业务后,按相关规定将身份证、银行卡、《不予出具证明告知书》、联网核查信息提交曲靖市联社授权中心授权,但未获得通过。柜员将此请况与曲靖市联社授权中心汇报,授权中心工作人员要求补充辅助证件(户口册),柜员按授权中心要求补充辅助证件再次提交授权。11:50授权通过后显示该银行卡已机活,柜员向客户说明该卡已机活,可正常使用,并按客户要求为其开通短信提醒服务,成功办理后客户离开。
宣威市农信社经过核查后认为,为保证客户资金安全,防止由于客户身份不实或者犯罪分子刻意伪造客户证件导致的盗取客户资金事件,根据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关于加强存款和柜台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总结2016、2017年银监部门通报的各类金融案件基础上,农信社严格客户身份核实工作。在该笔业务中,经办柜员出于风险防控和维护客户资金安全考虑,严格身份核实真实新审核,是按相关规定执行的。同时宣威市农信社也表示,将进一步组织员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面做好对客户的金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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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农信社经办柜员将前述请况判定为疑义身份信息,是依据以下规章制度:
1、《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
2、《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草作规程(试行)》(银办发【2007】126号)“银行机构在进行联网核查时,如对核查结果存在疑义,可向公安部门申请进一步核实。”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新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作为疑义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各银行应积极取得公安、军队(武警)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的居民身份信息、户口簿、中国护照以及军人(武警)等身份信息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