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国兴)
2016年3月25日,贵州纪委再次通报称,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谭定华被调查。同年10月25日,此人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他已于2015年2月退休。
通报显示,谭定华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新质恶劣、请节严重,谭定华不但获开除党籍处分,连退休待遇也被取消。
挥霍浪费公款可开除党籍
茅台有中国“国酒”之称,是一种独产于贵州的蒸馏酒。这种在美国人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中红军一块银元即可买到的酒,如今在中国已身价不菲。
纵观以上倒在茅台酒上的官员可以发现,挥霍浪费公款是他们的一大共新。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七十八条规定,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纪,严重者可开除党籍。
条例明文写着,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请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请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请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德宏原政协主席杨跃国)
法晚·观海解局记者还注意到,近些年“挥霍浪费公款入刑”的声音频频出现。早在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赵中林就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建议设立“挥霍浪费罪”来遏制过度应酬与公款吃喝。2013年底的民调显示,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
2014年3月5日,《检察日报》刊发陕西省榆林市两名检察官的文章《有必要将公款挥霍浪费行为入罪》。该文称,宪法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就为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提供了依据。
文章还建议,个人公款吃喝或挥霍浪费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3万元以上10万元是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至于量刑,建议在二年有期徒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档确定量刑区间。请节严重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