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5月18日电(欧昌浩)今年以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4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65件次,立案180件,处分176人。
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ti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ti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ti化、规范化、制度化。
1至4月,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78人次,占76%;第二种形态78人次,占10%;第三种形态50人次,占7%;第四种形态56人次,占7%, “四种形态” 运用成效初步显现。
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调整和规范执纪审查的各个环节,即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线索排查、谈话函询、初核和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等制度程序,立即纠正不符合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的做法,对有关事项予以统一明确。严把纪律审查事实关、证据关、定新关、量纪关、程序关,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质量。
此外,昆明市纪委还对近年来监督执纪请况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存在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及时打好“补丁”,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1至4月,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6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52件,谈话函询540件次,立案180件,处分176人(其中党纪处分157人)。处分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39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04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