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2日16时许,夏某,男,未经西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在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凤凰村11组永安水库旁进行无人机飞行草作。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受理群众举报后派员处置,经调查此事属实。该区域属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该男子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草作无人机飞行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对该男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无人机的处罚。
2017年4月23日15时许,张某,女,未经西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在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MAO家湾公园足球场内进行遥控模型飞机飞行草作。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受理群众举报后派员处置,经调查此事属实。该区域属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该女子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草作遥控模型飞机飞行一事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对该女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模型飞机、电池及遥控器的处罚。
据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副局长郭适介绍,上述三起案件处罚执行完毕,办案单位将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申请奖励材料报送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经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机场公安局复核,依据《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低空慢速小目标违法违规飞行举报奖励办法》,符合重大线索举报等级,依据奖励办法给予3名举报人员3000元人民币奖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