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粉丝,可以因此失望而不再继续粉他们了;但无论如何,仍然要保持对明星艺人们私生活的尊重,特别是这其中牵扯到未成年的孩子。
有些粉丝为此感到不解,乃至不忿,协议离婚了还各种秀恩爱,简直是欺骗观众的玻璃心。
实际上,粉丝们完全不必为此而耿耿于怀,一对夫妇离婚了仍然继续保持恩爱并不奇怪,因为爱情与婚姻本来就不是同一个范畴的概念。现时代的婚姻关系首先是法律和经济关系,认为缔结婚姻需要以爱情作为基础其本质不过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说得直白一点,《婚姻法》也从来就没有要求缔结婚姻必须基于爱情。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爱情只是缔结婚姻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不是唯一;至少还有另两个因素与爱情同等重要:经济和繁衍。人们会因为爱情而结婚;人们也同样可以为了经济而结婚,为了生育子嗣而结婚。因此,婚姻中的两个人未必有深厚的爱情作基础。
进一步说,即便两个人是因爱情而结婚,但他们的婚姻却未必能够长期维系。有时候,彼此相爱的两个人未必就适合作为夫妻。从现象上看,婚姻许多时候是因两个人的社会资源、共同财产、共同抚养子女而维系;当然,也同样可能因为生活方式、脾气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而解体。前者可以没有爱情而长期维系婚姻;后者也可以即便婚姻破裂但两人仍怀有深情。
既如此,也就不难理解有一些夫妇即便离婚了,仍然保持着暧昧甚至亲密的关系;而生活中也有相当比例的离异夫妇再度复婚。与爱情关系主要关乎两个人之间的吸引、激情、情感共享和依恋不同,婚姻关系更多时候受着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因为购房政策的限制,一些人因为想买房而结婚;一些夫妇因为想买房而离婚。
至于白百何与陈羽凡因为何种原因而协议离婚,又因为何种原因而继续保持或者表现出恩爱来,旁人不得而知。但起码离婚与继续保持恩爱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两面,生活中出现“婚姻不成恩爱在”的情形也并不罕见。
作为一名粉丝,欣赏明星们的才艺,抨击明星们不端的言行都可以理直气壮,你更可以因此失望而不再继续粉他们了;但无论如何,仍然要保持对明星艺人们私生活的尊重,特别是这其中牵扯到未成年的孩子。至于他们是否涉及商业欺诈,他们代言的品牌、参加的节目,肯定会从经济利益出发跟他们切割。这也是每一对完美CP人设坍塌的夫妻,必须面对的问题。
我倒是觉得,为啥有那么多明星夫妻离婚也不敢承认,除了经济上的考虑,跟背后的社会压力有无关系?好莱坞每年有多少夫妻结婚、离婚,却很少听到哪对明星即使感情破裂还在外面营造完美夫妻人设的。是不是观众喜欢这种“人生赢家”,资本才要砸钱热捧家庭和睦的明星呢?
说到底,一个社会如果能够更多地让人们在爱情的基础上结婚、离婚,更少地因为种种外界因素而结婚、离婚,这才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