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浙江船”在长江口肆意偷倒垃圾、威胁上海水源地的事件被媒ti曝光。事件发生后,浙江省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行动,查处并抓获了30余名涉案人员。日前,浙江省检察机关发布消息,批准逮捕了25名犯罪嫌疑人,并公布最新的调查进展。
根据浙江省检察院的调查,2016年5月,犯罪嫌疑人沈某成立桐乡市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同年8月,犯罪嫌疑人俞某某入股该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9月初,该公司通过招投标与海宁市环卫处签订了海宁市生活垃圾分流处置协议,后因故正常处置渠道受阻。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主动联系该公司要求转包有关垃圾处置工作,并以有垃圾处置权的盱眙某公司出面与桐乡市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签订转包合同,约定以200元每吨的价格,表面上由镜城公司,实际上由朱某某分流处置。在洽谈过程中,朱某某明确偷露会将垃圾非法倾倒至江河中。随后,朱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沙某某,由其组织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具ti联系船只并将上述生活垃圾倾倒至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