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化名)和张花(化名)是一对亲姐妹,2日两人因为11000元钱发生了口角,张娟将张花砍伤。
当日12时许,永宁县公安局望洪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永宁县望洪镇宁朔新居有人拿刀伤人。据介绍,张娟和母亲同住一个小区,张花一家在另一个村子居住。当天中午,张娟听说母亲家来了个亲戚,想到可能是张花一家,于是立刻赶了过去。一看果然是张花,张娟便开始要钱。一边说已经还清,另一边说根本没还,就这样说着说着,两人吵了起来,并厮打在一起。旁人好不容易将两人分开,不料张娟竟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将张花后背、左腿处砍伤。民警赶到后,将张娟控制,张花送医,所幸其伤势不重。
经查,几年前张花向张娟借了11000元钱,后来张花说钱已还清,张娟却坚称妹妹没有还钱。因为没有欠条,加上其他姐妹并不知道两人之间的钱财来往,无法从中见证才发生了姐姐砍伤妹妹的事。
目前,张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10天、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本报记者 石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