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出租车并不少见,而冒充执法人员行骗的亦不在少数;但假出租遭遇假交通执法人员,几率就比较低了。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李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李某在某车队担任司机,一天晚饭后,他和一名同事拦了一辆出租,准备回单位。行驶过程中,他发现司机刘某故意绕路,而车上的监督卡没有司机姓名,于是他拿手机扫描监督卡上的二维码,发现也没有司机信息,于是他确定该车有问题。李某当即告诉刘某靠边停车,并拉下手刹拔了车钥匙。
下车后,李某告诉刘某,自己是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六分队的队长,让刘某选择公了还是私了,如果公了他要扣押车辆并拘留司机,私了则要1.5万元。刘某因害怕而离开了现场。
随后,李某拦截了两辆出租车,称自己是交通执法人员,在查黑车。他让出租车司机用车别住该黑车,然后联系拖车将黑出租车拖走。
十几分钟后,刘某的朋友联系李某表示愿意私了,并让李某在一家夜总会等待,双方约定先给李某5000元,第二天交付剩余的1万元。后因刘某朋友报警,次日,李某在取钱途中被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庭审过程中,李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执法人员身份并以扣车拘留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考虑到李某曾因诈骗罪两次被判有期徒刑,不思悔改再犯本罪,而且李某冒充交通执法人员敲诈勒索,社会影响恶劣,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万元。(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