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由“熊孩子”引发的闹剧。初中生小杨盗用父亲银行卡中的钱去玩游戏,被蒙在鼓里的父亲以为责任在于银行,将银行起诉到法院。最终真相大白,小杨父亲撤诉。
银行莫名成被告
2015年底,杨某的储蓄卡里共有存款5万多元。2016年1月,他去营业所柜台办理业务时发现卡里的钱少了3万多元,此前也未收到任何消费短信。于是,杨某在营业所查询了流水记录,发现从2015年12月7日开始,卡里的存款分为72次被盗取了共32815.29元,随后杨某报警。
事后,杨某多次向某银行北京房山区官道营业所、某银行北京房山区支行以及某银行集团公司北京房山区分公司三方了解核实银行卡消费的有关请况,但都没有得到结果,杨某遂将三方一并告到房山法院。
某银行北京房山区支行调查内部账户信息时发现,杨某卡被盗刷都是通过第三方支付软件交易。为尽快查明真相,他们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方支付软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儿子买Q币盗刷
庭上,被告提出可能是杨某熟人“盗刷”的钱财,但被杨某否认。杨某表示,他曾询问家里人,众人都表示不知请。
在第三方支付软件提交的记录中显示,涉案银行卡绑定了一个QQ号和一个手机号,经杨某确认,该手机号是其本人所有。杨某所主张的“盗刷”均是通过该QQ号支付,大部分用于购买Q币。不过QQ号没有进行实名认证,QQ号的注册地址与杨某老家一致,该QQ号也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与杨先生的微信号是好友关系。由此推测,该QQ号的所有人极有可能与杨先生认识。庭后,法官与杨某沟通,杨某查询手机聊天记录后确认这个号码是他儿子的,法官督促杨先生先回家调查清楚请况。
此后,杨某打电话向法院说明,回家反复询问,儿子才承认,“这些付款都是他玩游戏花的钱,怕被我知道,所以手机上的短信记录被他删了。我到公安机关立案的时候,他因为害怕没有说实话。现在瞒不住了,才说了出来。”随后杨某撤诉。
北京晨报记者 李傲